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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汇债券买卖及保管
   

一、定义

外汇债券买卖及保管是指我行与客户签订协议,代理客户买卖并保管债券。购入债券后,客户可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持有到期或提前出售,但不得做空。客户可投资的债券从发行来看可分为政府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券、银行/金融机构债券和企业债券等。

 

二、功能

为分散风险、拓宽投资渠道,投资者可选择将部分资金投资于债券市场,因投资于债券一般可获得相对稳定的利息收入,而风险又小于股票投资,且兑现力较强,市场上可选择品种较多。客户可根据自己能够接受风险的程度,选择合适的债券进行投资。

如持有到期客户可获得全额名义本金的偿还,风险相对较小,同时客户也可选择当市场价格上涨时出售债券以获取资本利得。

 

三、其他说明

1、外汇债券投资者一般应是境内机构。个人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2、客户所购债券的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利率风险等)完全由客户自行承担;

3、客户委托我行买卖及保管的外汇债券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评级为穆迪评级Baa-或标准普尔评级BBB-及以上;

(2)币种为美元、日元、欧元或港币;

(3)单笔买卖及保管的金额为等值100万美元及以上。

4、客户叙做外汇债券买卖和保管交易须与我行签订相关交易协议;

5、我行不接受客户卖空债券的申请,客户委托我行卖出的债券必须是其委托我行代为保管的债券;

6、客户须就购入债券的交易逐笔将金额相当于其拟购入债券票面金额10%的外汇资金(币种须与债券币种一致)缴入开立在我行的保证金专户,作为该笔交易的履约保证金。客户须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客户不能全额缴纳的,我行不为此向客户提供授信;

7、外汇债券买卖和保管一经叙做后一般不可撤销或提前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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