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凡是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交通银行”)申请为其本人太平洋卡(“签约卡”)开通、变更或注销交通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服务,成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网上银行客户的,均应遵守本补充交易规则的规定,本规则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网上银行交易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补充交易规则规定为准。
第二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网站网址是:
门户网站:
第三条 交易功能
3.1 目前个人网上银行能为客户提供的交易功能有:“我的帐户”、“转帐汇款”、“外汇宝”、“基金超市”、“网上支付”、“信用卡”、“理财产品”、“证券期货”、“客户服务”、“代理缴费”、“个人贷款”、“特色转帐”等。
“特色转帐”服务是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设立的新型网上服务项目,已申请开通网上银行服务的证书认证客户和手机注册用户均可以通过“特色转帐”服务实现同城他行、异地他行、同城行内(转对公)交易。
3.2 根据不同的客户种类和客户申请,交通银行为客户提供不同的个人网上银行交易功能。目前个人网上银行提供的交易功能中需事先在交通银行营业网点柜面签署相关业务协议方可办理的有:“转帐汇款”、“网上支付”、“外汇宝”、“基金超市”、“理财产品”、“特色转帐”等。
第四条 交易限额
4.1 “卡卡转帐”和“特色转帐”设有“每日累计最高限额”(见下表)。“卡卡转帐”与“特色服务”的“每日累计最高限额”相互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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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种类 |
交易功能 |
每日累计最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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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认证用户 |
卡卡转帐 |
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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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转帐 |
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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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注册用户 |
卡卡转帐 |
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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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转帐 |
5万元 |
4.2 客户办理卡卡转帐或特色转帐业务时,如实际转帐金额(包括单笔和每日累计)大于4.1条规定的最高限额,交通银行将拒绝执行转帐/支付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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