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
本次促销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具体活动时间为:
①12月18日至12月25日,开展《圣诞欢乐“送”》刷卡有奖活动;
②12月26日至2008年1月3日,开展《2008好运伴我行》刷卡有奖活动;
③2008年2月1日至2月13日,开展《喜迎新春,好礼相送》刷卡有奖活动。
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凡客户持太平洋卡(借记卡及双币信用卡)累计消费每超过200元,即可获得一次抽奖机会。消费越多,获得抽奖机会越多(每刷满(含)200元,即获得一次抽奖机会)。
活动条款及细则
1、 本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活动期间分别是:第一阶段2007年12月18日起至12月25日止、第二阶段2007年12月26日起至2008年1月3日止、2008年2月1日起至2月13日止。
2、 本次活动适用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现有的太平洋持卡人(包括借记卡、双币信用卡)。
3、 活动期间,凡客户持太平洋卡累计消费每超过200元,即可获得一次抽奖机会。消费越多,获得抽奖机会越多(每刷满200元(含)即获得一次抽奖机会)。
4、 本次活动礼品及获奖人数每阶段相同,具体礼品如下:一等奖等离子电视一台,限量1名;二等奖笔记本电脑一台,限量3名;三等奖ipod一部,限量10名。
5、 获奖信息将于每一阶段活动结束后,由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个人金融部及时通知中奖客户。
6、 如由于持卡人提供的地址错误或持卡人由于任何原因未能收到礼品而造成礼品被退回的,且持卡人也未在获增名单公布之日起60日内提出查询的,则视为持卡人自动放弃该礼品。
7、 礼品以最终送出的实物为准,不可要求兑换现金。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不是礼品的制作单位,礼品的质量问题及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礼品供应商负责,交通银行可协助持卡人与礼品供应商联系,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保留修改以上活动条款、延迟或提前终止本活动以及更换同等价值礼品而无须事先通知客户的权利,并保留对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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